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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等部门关于坚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对策措施
  (一)加强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实施工作的领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特别是要明确信息化主管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作规划,落实政策措施,并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和推行信息主管(CIO)制度,构建企业内部信息化运作管理机制。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强化政府引导和投入。加强对原各部门多项信息产业扶持资金的整合使用,每年在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资金、科技资金、软件产业资金和现代物流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的各类企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资金用于支持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项目。同时,优化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增加对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行业软件产业化项目、企业信息化咨询服务机构、有利于提高制造业企业产品附加值的重点科技创新项目、行业重点信息化示范企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吸引国内外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参与我市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项目的投入和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和鼓励国内外著名IT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来宁波投资合作,吸引外资企业把研发机构建立在宁波。
  三是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战略研讨、成果展示、知识普及和人才培训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一个普及信息化知识、强化信息化意识、参与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企业经营者的信息化意识。
  (二)努力实施一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示范项目。
  着力建设“三大工程”:
  一是建设行业示范工程。在重点行业树立信息化建设典型,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加快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
  二是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工程。在我市不同的块状经济区域,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符合纺织服装、模具、家电、文具等块状经济带中小企业需要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并加以推广应用。
  三是建设家电等行业制造业产品智能化示范工程。引导支持制造企业应用信息技术,提高产品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从而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三)继续扶持企业信息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培育一批有水平、有信誉、面向市场的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和咨询监理、评价机构,鼓励它们在培训、咨询、方案推介、硬件选型等方面,帮助、指导、监理企业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起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每年对于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信息化中介服务机构给予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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