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4]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保险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陕西保监局〈关于加快全省保险业发展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4〕111号)精神,现就加快全市保险业发展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1.充分认识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市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保险市场在经营主体、经营方针及性质等方面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已由独家经营逐步转向多家经营,由混业经营逐步过渡到分业经营,由国有公司逐步改制为股份公司。到今年11月底,全市保险主体公司已增加至12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7家,人寿保险公司5家,下属县(市)区支公司、营销服务部55个,从业人员6000多人。2003年全市保费总收入7.44亿元,保险密度123元(保费收入与人口之比),保险深度2.3%(保费收入与国民生产总值之比)。2003年全年支付赔款金额1.01亿元,及时帮助遭受风险损失的企业和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实践证明,加快保险业的发展,有利于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现代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有利于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完善经济社会的风险管理体系;有利于在公共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做大做强我市保险业,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持。
2.加快我市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做大做强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按照西部大开发和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积极寻找切入点,努力扩大保险业的规模与覆盖面,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提升社会保险意识,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有效防范风险,增强行业整体实力和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建设西部强市和全面小康咸阳宏伟目标的实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