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烟田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将基本烟地保护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鼓励、支持主产烟区土地流转,提高户均种烟面积,确保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烤烟主产县(市、区)要将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和“三小”水利等资金向烟水配套工程建设倾斜,因地制宜加快小水窖、小山塘、小水库和灌溉水渠的建设,并组织水利、农业、烟草等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力争烟水配套工程建设两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增强我省烤烟生产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
(三)多方筹措资金,增加生产投入。
为了消化烟用物资涨价因素,稳定烟农种烟积极性,烟草部门2005年投入56亿元用于扶持烤烟生产。二价区每亩投入230元,其中,产前物资补贴100元,产后物资补贴30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00元;三价区每亩投入180元,其中,产前物资补贴60元,产后物资补贴70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元。2005年产前补贴不包括以物资兑现的2004年产后明补(每亩30元)。
各级烟草部门要加大工商联办基地力度,争取基地厂家资金投入。烟叶产区的县级财政,要从烤烟农特税中拿出10%的资金,烟草部门继续拿出2000万元,建立烤烟种植风险金,用于救助当年受灾烟农户和增加生产投入。以物放贷、小额扶贫贷款、小额信贷等要向种烟农户倾斜,帮助烟农解决产前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困难。
四、以烟农为本,切实搞好生产服务
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烤烟用煤等生产资料的价格调控,降低烟农生产成本。烟草部门要完善投入管理机制,确保投入到位;要鼓励建立烟农协会,引导烟农自助协作、自主管理,完善烤烟生产组织管理方式;要在实行商品化育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专业化机耕、专业化烘烤等有效形式,提高烤烟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入户验级、入村收购;要进一步抓好对烟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五、切实加强对烤烟工作的领导
烤烟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把烤烟工作作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重要工作来抓,始终重视烤烟在农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始终重视烤烟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始终重视维护烟农合法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烟草部门要认真指导烟农搞好田间管理、成熟采收、科学烘烤、初分预检,积极组织烟农按照约时定点的要求交售烟叶。
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确保收购资金及时供应。公安、工商、物价、质监、烟草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及时解决和妥善处理烤烟生产收购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正常的烤烟生产收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