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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名称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名称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5]000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更名为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加挂“贵州省宗教事务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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