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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春风行动做好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2、于2005年2月4日前,将集中征集的岗位信息情况、提供免费职业介绍、信息咨询服务,以及招聘洽谈会等工作安排上报市职介中心。
  3、于2005年2月4日前,将来京务工人员需求抽样调查问卷、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汇总表,以及书面分析报告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二)实施阶段(2月16日—3月31日)
  全面开展就业服务、劳动保障执法检查、信息引导等各项活动内容。
  (三)总结阶段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于2005年4月10日前,将“春风行动”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四、关于做好春运期间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监控和应急情况处理准备工作的要求。
  (一)做好崇文门三角地、六里桥、月坛周边地区、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流动人员易聚集、滞留重点地区的监控和疏导工作。春节后在来京务工人员集中返京期间,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各省市、自治区驻京劳务管理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和监控辖区内上述地区的人员流动情况,安排人员到上述地区进行定点定时巡查,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出现流动人员聚集、滞留现象,应当立即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相互配合进行疏导。同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
  (二)为防止春节过后大量流动人员盲目流入本市寻找工作,滞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问题的发生,市、区县劳动保障局及各省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应当成立应急处置联合小组,加强本市易发生外地人员聚集地区的监控巡查,要与公安、工商、城管、运输等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行动,做好聚集地外地人员的疏导、劝说工作,如发生盲目进京来京务工人员大规模群体滞留等问题,要及时与交通部门联系组织车辆进行疏导,同时,上报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省市驻京劳务管理机构要协助北京市做好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工作,及时沟通信息。要加强与本省劳务输出地联系,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盲目进京的务工人员要予以劝阻。
  (四)加强监控工作。崇文和海淀区劳动保障局应当继续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做好所属监控点的来京务工人员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做好来京务工人员防疫工作,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来京务工人员的公共安全和卫生的预防工作,防止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的发生。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同时做好来京务工人员的稳定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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