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根据《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会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监察执法行动。坚决取缔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坚决取缔影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和交通的劳务交易聚集地。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规范职业介绍机构的中介行为,为来京务工人员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按照市劳动保障局的统一部署,在春节前加大查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力度,维护来京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根据《区县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样本规模表》确定的样本规模,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填写《来京务工人员用工需求抽样调查问卷》。采集用工人数、行业工种、工资价位等信息。经市局汇总分析后向社会公布,为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提供信息引导。
二、组织领导。
市劳动保障局成立由就业(失业保险)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培训处、市职介中心、宣教中心、电话咨询中心等处室共同组成的市劳动保障局“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春风行动”的方案制定、工作布署、统筹协调、组织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宋丰景。副组长:孟宪苍、吴安泰、谌跃进、李世广、王成景、喻乃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处。主任:孟宪苍。副主任:张征宇、李占军、杨德成、牛德如、张小林。工作人员:扈晓红、曹永生、李岩松。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成立区县“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设立办公机构,明确各职能科室的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我市开展“春风行动”的工作要求和各项措施,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层层落实,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还要将活动情况及时向区(县)委汇报,取得支持。同时,加强与公安、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的协调联系,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活动的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1月17日—2月8日)
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抽样调查,征集岗位信息,确定参加承诺服务的职介机构等,各区县劳动保障局按照下列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于2005年2月4日前,将“春风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