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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3、抓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加紧培养技能性紧缺人才。
  协同部门: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5、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力争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切实做实个人帐户。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扩大失业保险范围,推动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有条件的中央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稳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支持商业保险发展,鼓励公平有序竞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制推行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制度。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小康办)、省卫生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物价局、省煤炭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6、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总工会、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建行山西省分行、山西银监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7、新增城镇就业岗位35万个(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8、全面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加快建立省持股本的退出机制,退出的资金用于支持优势产业、重点园区、新型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协同部门:省财政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企业兼并、联合、重组力度,吸引和支持国内外优势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64户企业政策性破产的实施进度。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用两年时间完成省属企业办学校的分离工作。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形式,规范企业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继续推进集体企业股份制改革。
  协同部门:省经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协同部门:省人事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
  协同部门:省总工会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煤炭工业局牵头的工作有:
  煤炭产业要围绕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的建设,着眼于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目标,通过改组改造和资源整合,进一步提高集中度,增强深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提升装备水平,推动我省由煤炭大省向煤和煤化工大省转变。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工作有: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消除各种隐患。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储运、烟花爆竹和人口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人以下,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煤炭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政府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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