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部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地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制定调整煤炭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调整到位。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建立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机制。积极探索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探索“省管县”和“乡财县管”改革的实现途径。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确保年内省、市两级全面推行集中支付制度。强化行政支出约束,扩大政府招标采购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协同部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4、落实中央有关调整工资的政策,确保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尽力兑现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补贴政策。
协同部门: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卫生厅牵头的工作有:
1、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强化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做好扩大试点准备工作。加大农村卫生投入,认真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国债项目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重点办、省残联、省编办、省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区)农民参合率达到80%,覆盖农村人口380万(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监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纠风办、省扶贫办、农行山西省分行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3、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整治。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媒体主管部门、整规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牵头的工作有: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协同部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电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宗教局、省物价局、省编办、省扶贫办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四项奖励政策(十件实事)。
协同部门:省公安厅、省监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工商局牵头的工作有:
1、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
协同部门: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2、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省安监局、省国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海关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的工作有:
坚持以质取胜,注重品牌塑造,实施名牌战略。
协同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六、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的工作有:
加大食品、药品市场整治。
协同部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民委、省粮食局、省物价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盐务局等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牵头的工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