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胡延照同志牵头负责。
十、继续深化和推进市与区县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加强收入、分配、保障的综合平衡与协调
财税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主要包括:(一)完善“税收属地征管,地方收入分享”的财税体制,实行中心城区“6+1”的第二步财税体制改革,其他11个区县的市级户管实行委托征管。(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支出增量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倾斜。(三)积极贯彻中央“双稳健”的财政、货币政策。
由冯国勤同志牵头负责。
加强收入、分配、保障的综合平衡与协调。(一)深入研究社会分配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衔接。(二)进一步加强收入、分配、保障的综合统筹和协调,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
由周禹鹏同志牵头负责。
十一、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和发展民营经济
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主要包括:(一)基本完成主要国有控股集团公司的多元化改革。(二)充分发挥产权市场作用,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有序流动。(三)实施国有资产分类监管,完善国资监管的制度规范,深化国有出资人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稳妥推进国有企业分配机制改革。
由冯国勤同志牵头负责。
发展民营经济主要包括:(一)制定完善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改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二)建立机制,畅通渠道,搞好服务,进一步创造促进国有、民营等多种经济成份合作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由周禹鹏同志会同胡延照同志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落实规划、土地管理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措施和市规划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细化“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制定各行业用地标准和开发区项目准入标准,严格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三)严格执行中心城区“双增双减”要求。(四)继续加强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五)做好本市内河航道航运发展规划、内河航道建设计划和景观水系规划的修编、制订工作,继续推进河道水系截污治污,加快河网水系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