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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府发[200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二月二十日

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对2005年全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经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05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推进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行动纲要》推进力度。(一)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以企业为主体,形成有竞争力的、多种形式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加强和鼓励基础性、应用性科技研究、开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扶植和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抢占高科技发展制高点。(二)拓宽“部市合作”领域范围,积极参与体现国家战略的高科技项目、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的合作与建设。(三)完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筛选、实施及后评估机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机制,构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政策。(四)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五)研究制订上海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进一步完善科教兴市各项配套政策,促进科教兴市主战略向各领域的融合和渗透。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由各位副市长按照各自分工贯彻落实、全力推进。
  二、实行分类指导、差别政策,促进区县统筹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区县发展规划,明确区县功能定位,增强区县整合区域资源的能力,充分发挥区县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一)制订完善区县形态规划和产业规划,指导区县形成“一业特强、多业并存”的产业格局。(二)实行分类指导,形成和完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
  具体由冯国勤同志牵头负责。
  三、研究编制“十一五”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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