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连云港、太仓港港口建设。开工建设连云港港15万吨级深水航道扩建工程,太仓港4个2-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完成水工部分建设任务。(李全林,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
十一、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改组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省属企业和大型国有企业规范化改革、改制工作的指导。通过改制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实施增量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吴瑞林,省国资委)
十二、完善、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准入、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扶持一批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加快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年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50亿元。
(李全林,省经贸委、工商局)
十三、在完成市县机构改革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规范乡镇职能,合理设置乡镇机构。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重新核定乡镇编制,乡镇行政编制总数精简10%左右,乡镇事业编制在上一轮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再精简20-30%。严格控制乡镇领导职数。
(蒋定之,省编办、人事厅、财政厅、农林厅)
十四、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基本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任务,积极稳妥地进行社会公益类和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革。
(蒋定之、王湛、张桃林,省编办、发展改革委)
十五、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一)积极发展各类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加快建设产权市场。在积极发展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有形市场的同时,大力发展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专业市场。
(蒋定之、吴瑞林,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厅)
(二)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吴瑞林,省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六、大力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健全信用监督和信用服务体系。继续抓好南京、苏州信用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蒋定之、张桃林,省经贸委)
十七、推进财税、金融等改革。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建立增收节支激励机制,缓解乡级财政困难。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继续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