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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4-2005年度三峡库区柑橘产业和畜牧业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畜牧产业
  (一)项目计划及投资安排
  1.重庆市波尔山羊良种繁育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奉节县养羊示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奉节县的30个示范乡镇。建设内容为修建波尔山羊良种繁育场,发展养羊大户。项目总投资1305万元,其中:国务院三峡办有偿投入300万元,业主自筹1005万元。
  2.重庆桂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涪陵区养猪示范项目(二期)。项目建设地点在涪陵区的珍溪、南沱等乡镇。建设内容为修建良种猪繁育场,发展养猪大户。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国务院三峡办有偿投入300万元,业主自筹500万元。
  3.重庆市钱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开县养猪示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开县的丰乐、渠口、赵家等乡镇。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良种猪繁育场,发展养猪大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国务院三峡办有偿投入250万元,业主自筹250万元。
  4.重庆利民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养兔示范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石柱县的西沱、沿溪、黎场等乡镇。项目建设内容为修建良种肉兔繁育场,发展养兔大户。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国务院三峡办有偿投入100万元,业主自筹100万元。
  畜牧业总投资2805万元,其中:国务院三峡办有偿投入950万元,业主自筹1855万元。
  (二)项目管理
  1.管理体制:2004—2005年度三峡库区畜牧业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库区畜牧业开发项目建设工作的领导;市级由市移民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区县(自治县、市)由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库区畜牧业开发项目建设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2.建设管理:由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具体建设和资金回收合同,同时,可探索按市场经济规律运行的管理模式,实现移民资金增值。项目实施单位接受市、区县(自治县、市)两级移民局及相关部门的管理。按照合同规定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及时向市、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报告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项目竣工自验由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组织;初验由市移民局组织;终验由国务院三峡办组织。
  3.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拨付制,即市移民局按计划拨给项目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区县(自治县、市)移民局在监督业主自筹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给项目实施单位。竣工结算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市移民局审查。
  4.进度安排:2005年2—3月,项目实施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市移民局组织审批。2005年4月开始实施,2005年9月迎接各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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