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京劳社就发[2005]12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为了保障首都的社会稳定,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为广大求职者、特别是来京务工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环境,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92号)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从2005年2月中旬至3月底,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一批以职业介绍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职业介绍组织;清理整顿一批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企业招聘用人行为得到规范,使劳动力市场秩序得到显著改善。
二、重点整治对象
(一)以职业中介为名,骗取求职者财物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未取得职业介绍行政许可,非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
(三)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介绍活动中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破坏劳动力市场秩序的。
(四)利用报纸、期刊、网站、电视、广播等媒体,代理、发布违法职业招聘广告的,特别是利用上述媒体以发布招聘家政、计时服务人员等广告为名,招募卖淫人员或搭识卖淫的。
(五)用人单位以直聘为名,提供虚假信息或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的。
(六)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卫生的。
三、综合整治措施
(一)严厉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幌子骗取求职者财物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移送公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