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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2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建立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施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2003年9月2日国务院第20次常务会议决定和国务委员周永康同志的有关讲话精神,省政府决定建立陕西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省政府领导下,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问题,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监督指导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道路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司 南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玉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田维新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昊文 省安监局副局长
  刘 斌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乐秦 省交通厅副厅长
  许胜利 省农业厅副厅长
  岳 崇 省监察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黄赛蒙 省发改委副主任
  张恒亮 省建设厅副厅长
  师宏昌 省司法厅副厅长
  张高计 省工商局副局长
  吕明凯 省教育厅副厅长
  仵西居 省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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