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通知
(陕政发[2004]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10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
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
《决定》),就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我国国情、严格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等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这对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
《决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是当前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牢固树立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
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保护耕地和发展经济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耕地和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历史责任。要把
《决定》的学习列入明年干部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使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土地忧患意识、法制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
《决定》精神上来。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
《决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各项法律制度和
《决定》精神家喻户晓。在此基础上,各地要认真清理当地有关规定,凡与
《决定》相抵触的,要及时废止、修改或提出废止、修改建议,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深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