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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决定(2004)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
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
》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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