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各税综合征收率表(六)
行业修理修配业Ⅱ:自行车、鞋、钟表、打火机等生活用品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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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收入│月销售额(元) │增值│城建税│教育费│个人所│合计 ┃
┃ │级次│ │税征│征收率│附加征│得税征│征收率┃
┃ │ │ │收率│(%) │收率 │收率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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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 │500(含)-1000 │0 │0 │0 │3.5 │3.5 ┃
┃、郊│1 │ │ │ │ │ │ ┃
┃区办│ │ │ │ │ │ │ ┃
┃事处│ │ │ │ │ │ │ ┃
┃范围│ │ │ │ │ │ │ ┃
┃内地│ │ │ │ │ │ │ ┃
┃区 │ │ │ │ │ │ │ ┃
┠──┼──┼─────────┼──┼───┼───┼───┼───┨
┃ │2 │1000(含)-3000 │0 │0 │0 │4.5 │4.5 ┃
┠──┼──┼─────────┼──┼───┼───┼───┼───┨
┃ │3 │3000(含)-5000 │6 │0.42 │0.18 │5.5 │12.1 ┃
┠──┼──┼─────────┼──┼───┼───┼───┼───┨
┃ │4 │5000(含)-10000 │6 │0.42 │0.18 │6.5 │13.1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42 │0.18 │7.5 │14.1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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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1 │500(含)-1000 │0 │0 │0 │3.5 │3.5 ┃
┃镇地│ │ │ │ │ │ │ ┃
┃区 │ │ │ │ │ │ │ ┃
┠──┼──┼─────────┼──┼───┼───┼───┼───┨
┃ │2 │1000(含)-3000 │0 │0 │0 │4.5 │4.5 ┃
┠──┼──┼─────────┼──┼───┼───┼───┼───┨
┃ │3 │3000(含)-5000 │6 │0.3 │0.18 │5.5 │11.98 ┃
┠──┼──┼─────────┼──┼───┼───┼───┼───┨
┃ │4 │5000(含)-10000 │6 │0.3 │0.18 │6.5 │12.98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3 │0.18 │7.5 │13.98 ┃
┃ │ │分 │ │ │ │ │ ┃
┠──┼──┼─────────┼──┼───┼───┼───┼───┨
┃除上│1 │500(含)-1000 │0 │0 │0 │3.5 │3.5 ┃
┃述地│ │ │ │ │ │ │ ┃
┃区以│ │ │ │ │ │ │ ┃
┃外的│ │ │ │ │ │ │ ┃
┃其它│ │ │ │ │ │ │ ┃
┃地区│ │ │ │ │ │ │ ┃
┠──┼──┼─────────┼──┼───┼───┼───┼───┨
┃ │2 │1000(含)-3000 │0 │0 │0 │4.5 │4.5 ┃
┠──┼──┼─────────┼──┼───┼───┼───┼───┨
┃ │3 │3000(含)-5000 │6 │0.06 │0.18 │5.5 │11.74 ┃
┠──┼──┼─────────┼──┼───┼───┼───┼───┨
┃ │4 │5000(含)-10000 │6 │0.06 │0.18 │6.5 │12.74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06 │0.18 │7.5 │13.74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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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各税综合征收率表(七)
行业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生产加工
(包括生产加工戒面、白金首饰及白金镶嵌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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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收入│月销售额 │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个人所│合 计┃
┃ │级次│(元) │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加征收率│得税征│征收率┃
┃ │ │ │(%) │(%) │(%) │(%) │收 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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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1 │1000(含) │0 │10 │0.7 │0.3 │1.5 │12.5 ┃
┃、郊│ │-3000 │ │ │ │ │ │ ┃
┃区办│ │ │ │ │ │ │ │ ┃
┃事处│ │ │ │ │ │ │ │ ┃
┃范围│ │ │ │ │ │ │ │ ┃
┃内地│ │ │ │ │ │ │ │ ┃
┃区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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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000(含)- │0 │10 │0.7 │0.3 │2.5 │13.5 ┃
┃ │ │5000 │ │ │ │ │ │ ┃
┠──┼──┼──────┼───┼───┼───┼────┼───┼───┨
┃ │3 │5000(含)- │6 │10 │1.12 │0.48 │3.5 │21.1 ┃
┃ │ │10000 │ │ │ │ │ │ ┃
┠──┼──┼──────┼───┼───┼───┼────┼───┼───┨
┃ │4 │10000(含)-│6 │10 │1.12 │0.48 │4.5 │22.1 ┃
┃ │ │30000 │ │ │ │ │ │ ┃
┠──┼──┼──────┼───┼───┼───┼────┼───┼───┨
┃ │5 │30000(含) │6 │10 │1.12 │0.48 │5.5 │23.1 ┃
┃ │ │以上部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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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 │1000(含) │0 │10 │0.5 │0.3 │1.5 │12.3 ┃
┃镇地│1 │-3000 │ │ │ │ │ │ ┃
┃区 │ │ │ │ │ │ │ │ ┃
┠──┼──┼──────┼───┼───┼───┼────┼───┼───┨
┃ │2 │3000(含) │0 │10 │0.5 │0.3 │2.5 │13.3 ┃
┃ │ │-5000 │ │ │ │ │ │ ┃
┠──┼──┼──────┼───┼───┼───┼────┼───┼───┨
┃ │3 │5000(含)- │6 │10 │0.8 │0.48 │3.5 │20.78 ┃
┃ │ │10000 │ │ │ │ │ │ ┃
┠──┼──┼──────┼───┼───┼───┼────┼───┼───┨
┃ │4 │10000(含) │6 │10 │0.8 │0.48 │4.5 │21.78 ┃
┃ │ │-30000 │ │ │ │ │ │ ┃
┠──┼──┼──────┼───┼───┼───┼────┼───┼───┨
┃ │5 │30000(含) │6 │10 │0.8 │0.48 │5.5 │22.78 ┃
┃ │ │以上部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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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1 │1000(含)- │0 │10 │0.1 │0.3 │1.5 │11.9 ┃
┃述地│ │3000 │ │ │ │ │ │ ┃
┃区以│ │ │ │ │ │ │ │ ┃
┃外的│ │ │ │ │ │ │ │ ┃
┃其它│ │ │ │ │ │ │ │ ┃
┃地区│ │ │ │ │ │ │ │ ┃
┠──┼──┼──────┼───┼───┼───┼────┼───┼───┨
┃ │2 │3000(含)- │0 │10 │0.1 │0.3 │2.5 │12.9 ┃
┃ │ │5000 │ │ │ │ │ │ ┃
┠──┼──┼──────┼───┼───┼───┼────┼───┼───┨
┃ │3 │5000(含)- │6 │10 │0.16 │0.48 │3.5 │20.14 ┃
┃ │ │10000 │ │ │ │ │ │ ┃
┠──┼──┼──────┼───┼───┼───┼────┼───┼───┨
┃ │4 │10000(含) │6 │10 │0.16 │0.48 │4.5 │21.14 ┃
┃ │ │-30000 │ │ │ │ │ │ ┃
┠──┼──┼──────┼───┼───┼───┼────┼───┼───┨
┃ │5 │30000(含) │6 │10 │0.16 │0.48 │5.5 │22.14 ┃
┃ │ │以上部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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