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各税综合征收率表(四)
行业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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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收入│月销售额(元) │增值│城建税│教育费│个人所得│合 计┃
┃ │级次│ │税征│征收率│附加征│税征收率│征收率┃
┃ │ │ │收率│(%) │收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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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1 │500(含)-1000 │0 │0 │0 │3.5 │3.5 ┃
┃、郊│ │ │ │ │ │ │ ┃
┃区办│ │ │ │ │ │ │ ┃
┃事处│ │ │ │ │ │ │ ┃
┃范围│ │ │ │ │ │ │ ┃
┃内地│ │ │ │ │ │ │ ┃
┃区 │ │ │ │ │ │ │ ┃
┠──┼──┼─────────┼──┼───┼───┼────┼───┨
┃ │2 │1000(含)-3000 │0 │0 │0 │4.5 │4.5 ┃
┠──┼──┼─────────┼──┼───┼───┼────┼───┨
┃ │3 │3000(含)-5000 │6 │0.42 │0.18 │5.5 │12.1 ┃
┠──┼──┼─────────┼──┼───┼───┼────┼───┨
┃ │4 │5000(含)-10000 │6 │0.42 │0.18 │6.5 │13.1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42 │0.18 │7.5 │14.1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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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1 │500(含)-1000 │0 │0 │0 │3.5 │3.5 ┃
┃镇地│ │ │ │ │ │ │ ┃
┃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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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00(含)-3000 │0 │0 │0 │4.5 │4.5 ┃
┠──┼──┼─────────┼──┼───┼───┼────┼───┨
┃ │3 │3000(含)-5000 │6 │0.3 │0.18 │5.5 │11.98 ┃
┠──┼──┼─────────┼──┼───┼───┼────┼───┨
┃ │4 │5000(含)-10000 │6 │0.3 │0.18 │6.5 │12.98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3 │0.18 │7.5 │13.98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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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 │500(含)-1000 │0 │0 │0 │3.5 │3.5 ┃
┃述地│1 │ │ │ │ │ │ ┃
┃区以│ │ │ │ │ │ │ ┃
┃外的│ │ │ │ │ │ │ ┃
┃其它│ │ │ │ │ │ │ ┃
┃地区│ │ │ │ │ │ │ ┃
┠──┼──┼─────────┼──┼───┼───┼────┼───┨
┃ │2 │1000(含)-3000 │0 │0 │0 │4.5 │4.5 ┃
┠──┼──┼─────────┼──┼───┼───┼────┼───┨
┃ │3 │3000(含)-5000 │6 │0.06 │0.18 │5.5 │11.74 ┃
┠──┼──┼─────────┼──┼───┼───┼────┼───┨
┃ │4 │5000(含)-10000 │6 │0.06 │0.18 │6.5 │12.74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06 │0.18 │7.5 │13.74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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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各税综合征收率表(五)
行业修理修配业Ⅰ:家电、电器、电机、办公用品、
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等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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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收入│月销售额(元) │增值│城建税│教育费附│个人所得│合 计┃
┃ │级次│ │税征│征收率│加征收率│税征收率│征收率┃
┃ │ │ │收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区│1 │500(含)-1000 │0 │0 │0 │2.5 │2.5 ┃
┃、郊│ │ │ │ │ │ │ ┃
┃区办│ │ │ │ │ │ │ ┃
┃事处│ │ │ │ │ │ │ ┃
┃范围│ │ │ │ │ │ │ ┃
┃内地│ │ │ │ │ │ │ ┃
┃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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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00(含)-3000 │0 │0 │0 │3.5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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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000(含)-5000 │6 │0.42 │0.18 │4.5 │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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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5000(含)-10000 │6 │0.42 │0.18 │5.5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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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000(含)以上部 │6 │0.42 │0.18 │6.5 │13.1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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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1 │500(含)-1000 │0 │0 │0 │2.5 │2.5 ┃
┃镇地│ │ │ │ │ │ │ ┃
┃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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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00(含)-3000 │0 │0 │0 │3.5 │3.5 ┃
┠──┼──┼─────────┼──┼───┼────┼────┼───┨
┃ │3 │3000(含)-5000 │6 │0.3 │0.18 │4.5 │1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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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5000(含)-10000 │6 │0.3 │0.18 │5.5 │11.98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3 │0.18 │6.5 │12.98 ┃
┃ │ │分 │ │ │ │ │ ┃
┠──┼──┼─────────┼──┼───┼────┼────┼───┨
┃除上│1 │500(含)-1000 │0 │0 │0 │2.5 │2.5 ┃
┃述地│ │ │ │ │ │ │ ┃
┃区以│ │ │ │ │ │ │ ┃
┃外的│ │ │ │ │ │ │ ┃
┃其它│ │ │ │ │ │ │ ┃
┃地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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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00(含)-3000 │0 │0 │0 │3.5 │3.5 ┃
┠──┼──┼─────────┼──┼───┼────┼────┼───┨
┃ │3 │3000(含)-5000 │6 │0.06 │0.18 │4.5 │10.74 ┃
┠──┼──┼─────────┼──┼───┼────┼────┼───┨
┃ │4 │5000(含)-10000 │6 │0.06 │0.18 │5.5 │11.74 ┃
┠──┼──┼─────────┼──┼───┼────┼────┼───┨
┃ │5 │10000(含)以上部 │6 │0.06 │0.18 │6.5 │12.74 ┃
┃ │ │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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