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进一步加强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开展28大类食品发证工作,加大肉制品等10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全面实行食品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以巡查、回访、年审、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等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后续监管。充分发挥街道、乡镇食品打假举报网络作用,加大无证生产、制假售假等违法生产食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1.把握形势、突出重点,加强调查摸底,以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整顿力度。强化QS工作人员的培训,分批组织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培训,以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形式,强化企业质量责任。继续引导超市完善进货渠道管理,严把进货关口,确保占本市消费总量50%的超市食品安全、放心。
2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基本方针,加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宣传,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不断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效性。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减轻损失为目标,在本市范围内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和动态监督管理以及安全评价三大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作用,加强运行和现场重点监控,力争达到监察系统正常运行的目标,确保本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3.加强依法管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部署,在本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土锅炉、土电梯、压力管道和游乐设施”等四项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政府推动、社区监管、企业主体负责、检验单位配合和落实各自责任等措施提高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特种设备协管员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员三支队伍作用,不断提高安全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六、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抓质量的监管力度,强化市场质量准入制度,整合资源、完善法制,建立健全长效质量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公正性,净化本市市场经济秩序。
24.配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全面实施,推动本市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建设。按照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进一步制订和建立本市许可证评审、咨询备案管理制度。筹建和启动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强化组织领导,提高评审质量,通过委派观察员、回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现场审查质量的监督,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农药、冶金、建材和白酒等涉及产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现场评审,严格审查质量、落实责任追究。
25.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行业管理部门和区县质量技监局条块结合,加强监管,以年审、日常监督、产品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证后监管有效性。组织实施对第一批重点产品(企业)的证后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许可证日常监管制度,对在年审、日常监管、产品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