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以改革为动力,创新质量工作激励机制。在本市启动一项新的奖励制度,制定和发布《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暂定),建立和完善其评审工作体系和程序,争取年内推出“市长质量奖”,并总结和推广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和个人成功经验,组织开展相应宣传和推广活动。
9.进一步推动和组织全市各行各业办好“十五”期间“十件质量实事”。工业商业、建设交通、外贸、农业等系统要从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出发,认真组好质量实事工程的检查和总结,全面出色地完成“十件质量实事”,争取取得新成果,并真正成为质量民心工程。
10.做大做强本市工程设备监理事业,确保年内工程设备监理项目总规模新增百亿元,力争其总量达到600亿元以上。以本市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拓展工程设备监理领域,提高工程设备监理面,增加在监工程设备投资额,确保本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在建设备工程全面实施监理,促进本市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普遍提高。
11.加大本市企业质量档案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完善、更新和扩大质量档案建档工作,力争年内新增千户企业质量档案库。以名牌、免检、3C产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以及重点监管产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扩大建档比例、范围和内容,努力发挥企业质量档案的帮助、指导、服务和宏观管理和决策作用,为加快创建本市质量信用等级制度和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提供基础。
12.加大本市质量人才高地建设和储备。继续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力争年内形成万名具有初、中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人才队伍。加强本市质量专门人才和高级人才的培训,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具有国际化的质量经营人才。积极探索与试点推行质量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质量专业执业资格体系,努力把优秀人才集聚到质量事业中来,促使本市质量人才市场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以培育、扶持和做大做强为重点,深化本市名牌推荐活动,不断提高名牌推荐工作有效性,提升上海名牌产品市场占有率、综合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13.进一步推进本市名牌战略的实施,积极做好本市名牌产品的规划和培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围绕争创中国名牌产品和培育“大名牌、老名牌、新名牌和好名牌以及小巨人式名牌”等“五个一批”产品,确立一批重点名牌产品培育目录,启动名牌培育和保护计划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