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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人才市场意见的通知

  (六)发展开放型的人才市场。鼓励我区人才服务机构与国内人才市场以多种方式开展交流与合作,坚持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鼓励我区有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参与国际间的竞争,探索建立与国外人才中介机构相联通的人才市场服务渠道,为引进优秀的创新人才来我区创业或工作服务。
  (七)大力推进全区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网上人才市场,以信息化带动人才市场服务的现代化。加强对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加快全区人才市场的数据库建设,逐步建成全区统一、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数据库。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完善人才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动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联网贯通、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在推动人才中介机构基本实现人才信息上网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人才网上招聘、推荐等活动,形成面向全区的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
  三、健全人才市场机制,推进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促进市场主体到位。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消除人才流动中的城乡、区域、部门、行业、身份、所有制界限,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动进入市场选配人才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继续推进毕业生进入市场择业。不断完善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制度,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市场供求预测、定期发布职位需求、开展薪酬调查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人才市场变化情况,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调节人才的流量和流速,调整人才的分布结构,为各级政府实施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提供参考。抓紧建立人才结构动态变化预测机制,完善调控手段,消除市场作用中的盲目性,完善有关政策,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等社会最需要的地区流动。
  (三)健全人才市场服务功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人才市场服务业务。重点突出服务领域多元化,服务内容的多样化,打造具有特色的服务品牌,营造以诚信为本的服务环境。积极探索人事诊断、人事顾问、人才派遣、人才寻聘、人才素质测评等人事代理项目,初步建立服务周到、对象广泛、功能齐全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测评技术和方法,在职业指导、人才使用、人事诊断、管理咨询等方面发展人才素质测评技术,建立指标科学、方法先进、操作性强的人才测评体系。
  四、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人才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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