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首都综治办
项目负责人:首都综治办刘大为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十九、建立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将全市21家大型批发市场、57家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59家学生营养餐送餐企业、500家餐饮企业、25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生产基地、19家屠宰企业、94家零售批发市场以及17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纳入监控系统,及时向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信息。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张志宽
协办单位:北京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十、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体系,全年完成1.5万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样本的抽查检测任务。每月发布抽检结果公告,对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和退市。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张志宽
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十一、完成14万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抽验任务,每季度发布药品质量抽验结果公告。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药品监督局
项目负责人:市药品监督局冯国安
四十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对通讯器材、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等5大类2000个样本进行监督抽检,每季度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项目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
四十三、加大对全市煤炭、车用燃油、车用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全年抽查煤炭样品2100个、车用燃油样品1000个、车用液化石油气样品120个,每季度发布检测结果公告。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项目负责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
四十四、全面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新增100个种、养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对蔬菜、生猪及其产品实施定期抽检和公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