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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5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协办单位:市自来水集团
  四、实施“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年内整治三环路以内及奥运场馆周边69个“城中村”。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城八区政府
  五、竣工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
  项目负责人:市建委刘永富
  协办单位: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在保证已有天然气用户正常供气的基础上,发展天然气用户12万户。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燃气集团
  七、新发展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
  八、新建或改建700座标准公厕。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规划委陈刚、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九、城八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郊区达到40%,六环路以外40%的平原地区实现垃圾密闭化管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相关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规划委陈刚、相关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十、治理五环路至六环路之间堆积量在200吨以上的36处垃圾堆。
  完成期限:2005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农委,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大兴、通州、顺义、房山、昌平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陈文占、市农委李进山、相关区区长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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