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沈阳市耕地保养条例》的决定(2004)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沈阳市耕地保养条例>的决定》由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6月3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8月13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沈阳市耕地保养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3日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29日辽宁省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沈阳市耕地保养条例(修改草案)》的议案,决定对《沈阳市耕地保养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