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防洪保安气象保障系统项目建设。在现有观测网络基础上,以淮河、长江支流和山区水库为重点,加大自动气象站及自动雨量站网布设密度。加快建设新一代天气雷达GPS/MET网和气象卫星接收系统,建成全省致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开发中尺度暴雨数值预报系统,提高定时定点定量预报准确率;提供森林火灾现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对重点森林火灾现场进行跟踪预报服务;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和灾害性天气应急保障服务系统,开展以防汛抗洪和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为重点的精细化服务。
2.尽快完善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强省级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基地和市级人工增雨消雹、森林防火作业基地建设,在合理利用空中水资源、减轻干旱影响、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效益。
3.积极开展“生态安徽”气象保障工程建设。建立生态气候环境动态监测评估和气候灾害预警服务系统(包括空中水资源监测评估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林火状况卫星遥感监测系统等),制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建立农业气候资源、山区立体气候资源、旅游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4.启动“数字安徽”重点示范项目“气象监测预警工程”、“安徽农业信息化工程”建设。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讯网络技术,建设宽带多媒体信息网络,整合气象灾害和气候信息资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多种共享的气象资料和信息。加强“安徽农网”建设,提升网站建设水平与服务功能,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
5.建设雷电灾害防御体系和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防雷安全设计和设施进行审核、检测和验收,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建立地方气象投入机制,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保证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各地要把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经费渠道,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要安排必需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经费,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工作,提高抗灾减灾能力。
要进一步明确改善当地气象台站基础设施的主要任务和建设重点,做到统一规划,整体布局,分步实施,以提高气象服务的总体效益。要加大对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作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帮助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观测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地方气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关心气象职工,帮助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具体困难,稳定气象队伍。气象部门的干部、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补贴外,也应享受各类地方性补贴、津贴政策,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