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促工作的通知

  (二)大力发展会展业。各级贸促会、国际商会肩负着举办、协办国内外会展方面的职能,有着符合国际惯例和规范要求的会展工作经验。各地要充分利用贸促机构这方面的优势,协调贸促机构和有关方面围绕经济工作重点,做好对外会展的规划、组织工作,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打造品牌,使我省会展业更快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真正成为招商引资的载体,对外交流的平台。
  (三)强化对外法律服务和其他服务职能。我省各级贸促会、国际商会在对外法律和其他服务方面有着丰富的智力和人才资源,同时能够借助中国贸促会及其他省市贸促系统的力量,开展对外法律等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贸促机构这方面的资源,引导其帮助我省企业做好对外投诉、应诉工作,开展出口货物原产地证出证认证,代办申请领事认证、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和业务担保等工作,利用“中国国际商会安徽省调解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做好仲裁调解工作,为我省外经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信息服务和网络建设。各级贸促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贸促会与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广泛联系的网络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化的网络设施,实现全省贸促系统间联网和信息共享。省贸促会的网站要尽快实现与中国国际贸促会网站、中外重点商会、协会、企业网站链接,以多种语言搞好对外宣传。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网上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增强网上交易、网上洽谈和网上招商等功能。扩大与国外商会和企业的网上沟通、洽谈与对接,提高我省企业与外商对接合作的成功率。
  (五)积极开拓新的服务业务。各级贸促会、国际商会要着眼于全省经济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切实做好传统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开拓新业务。一是主动承接政府机构改革中退出政府行为的有关工作,发挥联结政府与企业的纽带作用。二是强化市场招商,利用民间渠道促进利用外资。三是开展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外语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和对外经贸工作能力。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三、大力促进贸促机构发展壮大
  各级政府要把贸促工作作为本地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定期听取贸促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贸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健全贸促机构,配备精兵强将,解决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政府组织的大型涉外经贸活动,要尽量安排贸促机构参加。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