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电梯使用单位未对电梯至少15日进行了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使用的特种设备应予报废而未报废并未办理注销登记;
(36)特种设备营运使用单位未每日安检或者未显著设置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
(3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设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管人员;
(3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3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0)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41)聘用无证人员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4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发现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告知使用单位并立即报告安监部门;
(4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人员生产、销售、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4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或者人员故意刁难生产、使用单位;
(4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不在检验检测机构执业或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执业;
(46)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和机构拒不接受安全监察;
(47)伪造、冒用、买卖、转让认证标志或认证证书的行为;
(48)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行为;
(49)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获得认证证书、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行为;
(50)混淆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行为;
(51)未通过认证,但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广告等其他宣传中,使用虚假文字表明其通过认证的行为。
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一)企业身份信息指标
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信息
(1)许可证号;
(2)许可内容;
(3)有效期限;
(4)发证机关;
(5)签发日期。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信息
(1)许可证号;
(2)许可内容;
(3)有效期限;
(4)发证机关;
(5)签发日期。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信息
(1)许可证号;
(2)许可内容;
(3)有效期限;
(4)发证机关;
(5)签发日期。
4.质量管理信用等级信息
(1)信用等级;
(2)评定机构;
(3)评定日期;
(4)证件文号。
(二)企业优良信誉信息指标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信息
(1)认证日期;
(2)证书编号;
(3)有效期限;
(4)认证机关。
2.中药材生产企业GAP认证信息
(1)认证日期;
(2)证书编号;
(3)有效期限;
(4)认证机关。
3.企业获奖信息
(1)“全国医药优秀企业”
①信誉称谓;
②授予(评定)机关;
③授予(评定)日期。
(2)“中国医药企业100强”排序
①信誉称谓及序号;
②授予(评定)机关;
③授予(评定)日期。
(三)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指标
1.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2.企业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行为,生产不符合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行为;
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中药材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4.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行为;
5.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6.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行为;
7.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行为;
8.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无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行为;
9.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行为;
10.进口已获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的药品,未向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行为;
11.未取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擅自进行广告发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