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落实《加强我省价格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规范举报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利用各类价格网站,拓宽价格举报受理渠道。围绕创建“12358”品牌,提高举报工作的办公自动化水平。
(23)积极开展“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社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建立社区价格监督网络。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城市社区设立价格收费公示牌(栏)。聘请社区义务价格、收费监督员,在条件具备的社区设立价格、收费监督站。继续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作用。
五、完善价格法规制度,加快依法治价进程
(24)加强价格法制工作。积极参与《
价格法》的修改和《行政收费法》的起草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公用事业价格管理、价格评估管理、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等配套法规。力争出台《陕西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依法治价、依法行政的能力。
(25)完善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制定的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成本核算办法,严格执行成本监审工作程序。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品种,在调定价前应实施成本监审。重点选择一些监审项目开展行业成本监审,为推进价格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做好农产品新成本核算指标体系实施工作。完善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制度,全面开展设施农业成本调查。加强对粮食生产成本和价格的动态调查。努力提高成本预测水平,更好地为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和增加收入服务。
(26)建立价格宣传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制定的《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价格宣传的内容、方式、途径和程序。特别要加强对重大价格政策出台前的宣传工作,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充分利用价格刊物和价格网站,做好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