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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

  (六)实施“浙江省水稻育种攻关计划”。省里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高产、多抗、省工、节本栽培的单季稻新品种(新组合)的选育。对推广面积大的品种按每亩补贴0.1元的标准,对育种单位和推广部门进行奖励。
  (七)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水稻强化栽培、直播栽培、抛秧栽培、旱育秧栽培等省工节本增产技术,努力提高粮食单产。
  (八)实施“沃土工程”。重点是开展标准农田地力综合培肥改良示范区建设和农田质量检测与监测体系建设,努力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
  (九)切实加强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监管。进一步加快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完成全年新建100万亩的建设任务。
  二、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确保粮食安全
  (一)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加快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大力培育有一定仓储能力的规模型粮食流通企业,支持发展粮食物流业。进一步稳定粮食省际产销协作,鼓励省内大中型用粮企业与产粮大省粮食企业建立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鼓励省内企业和种粮大户到产粮大省建立稳定的粮源基地。
  (二)加大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和调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加强对粮食流通的管理,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许可、最低库存、粮食质量监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管理,坚决打击无照经营等各种违法行为。加强对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企业经营台帐的检查和管理,规范粮食经营;强化对销售粮食质量的管理,督促粮食销售企业建立出库销售粮食检验制度,严禁陈化粮进入口粮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切实做好地方储备粮食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地方粮食储备规模的通知》(浙政发〔2004〕7号)规定,认真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计划。切实加强对储备粮油的监督检查,确保储备规模到位、仓储到位、费用到位、品质达标。同时,逐步调整优化储备粮品种结构,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加大市县储备粮进中心库集中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全省地方储备粮库存实物台帐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轮换制度,严格执行储备粮出入库检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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