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浙江省国防教育基地的通知
(浙政发[200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建立国防教育基地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阵地。为不断推进我省国防教育基地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命名杭州市人民防空展览馆等24家单位为浙江省国防教育基地。
被命名为省国防教育基地的单位,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建设,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国防教育功能;对中、小学校组织的参观活动免费开放,全民国防教育日应向全社会免费开放。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国防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努力推进我省国防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附件:浙江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二00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浙江省国防教育基地名单
杭州市人民防空展览馆
侵浙日军投降仪式旧址和“千人坑”遗址
东海舰队军史馆
瑞安市烈士陵园
泰顺中国工农红军挺进师纪念馆
平阳闽浙边抗日救亡干部学校
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