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的指导意见
(哈发[2005]1号 2005年1月11日)
为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关于哈尔滨“加快发展、当好龙头”的战略部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现就推进哈尔滨都市圈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都市圈建设的战略意义
(一)推进都市圈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市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明显,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城乡差别较大,“三农”问题比较突出。大力推进都市圈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和发挥我市作为省会和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有利于加快市域内卫星城市的培育和建设,优化城镇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形成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良性互动、城市与农村之间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市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整合区域资源,实现域内多方共赢,拉动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二)推进都市圈建设是紧紧抓住当前重要历史机遇,实现加快发展和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的正确选择。通过构建都市圈经济,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和更大的规模上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更好地发挥辐射、扩散和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加快发展、当好龙头”奠定坚实基础。
(三)推进都市圈建设是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加快推进都市圈建设,有利于推进区域合作,整合配置区域资源和生产要素,促进区域经济纵深发展,提高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关联度、融合度,加速生产要素聚集,提高资源整合和配置效率,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二、正确把握推进都市圈建设的基本原则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统筹发展。统筹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和城镇布局,统一规划和建设区域基础设施、大中型社会事业项目,合理安排公路、信息网络、能源供应和污染治理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管。
(五)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整体规划,分步实施。从实际出发,切实发挥都市圈内各主体的优势和特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都市圈建设工作。
(六)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的基础作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和城乡分割、地区分割的传统格局,尊重市场规律,以市场为纽带,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紧密联结都市圈内各主体,形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共生关系,促进区域统一市场的形成、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