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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
  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春运前认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严禁不符合运营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设施和司乘人员参加春运。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和职工深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并层层落实到岗、明确到人。各运输单位要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对所有参加运营的车辆和设施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运输工具和场站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教育广大司乘人员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继续把禁止长途客车超载作为安全工作重点,严禁超载客车上路行驶,并依法进行处罚。对超载客车卸客转运,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维护交通秩序,加强道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切实落实雪雾天气应急预案,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北京站、北京西站地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站区的监控和管理,整顿和维护好公共秩序。
  公安、运输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加强交通沿线和车站、机场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集中力量对重点线路、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进行综合整治,认真做好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查禁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防止恶性事件发生。继续强化客运市场管理,切实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四、加强卫生防疫,预防重大疫情。春运期间,本市人员流动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车站、机场和交通运输工具、设施的消毒和通风工作,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疫情的发生和传播。遇有重大疫情,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组织疫情监测和处置。
  五、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门要为广大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和便利条件,增设售票网点,延长售票时间,规范售票行为,增加候车面积,增开客运班次,提供服务信息,维护好购票、候车和场站秩序。同时,要为滞留和候车旅客提供必要的餐饮、住宿、信息等服务。
  各新闻媒体要对春运组织工作和动态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春运服务信息,大力宣传春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事例,揭露和批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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