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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2005年春运自1月25日始至3月5日止,共40天。为切实做好本市春运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春运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互相配合,搞好衔接,认真做好客运组织和服务工作,让全市人民和来京游客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春节。2005年春运工作要遵循“以人为本,安全有序,优质服务,方便快捷”的指导原则,确保运输安全,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在春运期间,要建立春运工作协调机制,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北京铁路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口岸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路政局、市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春运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春运工作。
  二、合理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据预测,北京2005年春运期间铁路将发送旅客735万人次,同比增长2.9%;民航进出港旅客386万人次,同比增长15%;公路省际长途进出京旅客258万人次,同比增长4%;市内公共电汽车运送乘客4.09亿人次,同比增长1.2%;轨道交通运送乘客6200万人次,同比增长3.3%。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不同阶段客流、天气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科学安排运力,加强和完善运输指挥调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有效的信息联系渠道和反馈机制,确保旅客运输正常进行。铁路、道路运输部门要继续加强与教育、建设、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联系,认真做好学生、民工和探亲旅客的运输组织及学生、民工团体票订售、包车等项工作。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飞行,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机场滞留乘客的疏导和服务工作。市运输局、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单位要重点抓好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做好铁路夜间加开临时客车的旅客集疏运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来京务工人员客流的监控,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务工人员有序流动。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为运输部门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各运输部门应统筹安排好重点物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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