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拟定的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编办拟定的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04]1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拟定的《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天津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保证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保障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市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防潮、排涝、灌溉、供水、抗旱等工程体系,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时,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水利工程管理基本支出和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不足;除涝、抗旱灌排体系年久失修,经费来源无法保证;现有管理状况难以做到规范化管理,现代化管理水平低等。这些问题影响了水利工程的设施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水管体制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原则。
  实施水管体制改革必须正确处理以下六个关系: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责、权、利的关系,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二)水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通过水管体制改革,初步建立起符合市情、水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