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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实施优惠三峡库区移民就业的政策。加强对库区劳动力的旅游服务技能培训。在三峡库区各风景区和旅游景点,优先安排移民在旅游及餐饮、交通、商贸、住宿、服务等相关行业创业或就业。鼓励移民从事旅游业。
  3.实施兼顾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旅游业要用足用好用活旅游相关产业和行业政策,做好旅游开发与关联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资金上的衔接;同时,交通、林业、水利、农业、环保、文化、城建、市政、国土、移民等相关部门的建设,也应该尽可能兼顾库区旅游业的发展。
  (四)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1.加强旅游全行业的资质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诚信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继续搞好“优秀旅游城区”、“A级景区”的创建、“星级饭店”的评定等;坚持并完善“最佳导游”、“诚信旅行社”等评选机制;建立执业信誉档案,完善信誉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风建设,引导行业自律。
  2.加强三峡库区旅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修订《重庆市旅游条例》,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把三峡库区旅游管理、资源开发与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旅游综合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维护三峡库区旅游市场秩序。
  (五)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和引入
  1.坚持当地培训与区外引进、院校培养与在岗培养相结合的方针,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着力抓好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需要的行政管理人才、职业经理人才、短缺专业人才和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引入,以提高旅游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政能力、企业管理者经营管理水平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尤其要加强库区移民的旅游就业技能培训,帮助库区移民能够在旅游行业中就业。
  2.培育旅游人才市场,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发挥市场在旅游人才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选拔任用人才的激励机制和发展环境,促进旅游人才的合理流动。积极扶持旅游人才网站建设,实现与全国、全市旅游人才信息网的互通。
  (六)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六部委通知精神,按照《纲要》的总体部署和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
  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负责对三峡库区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年度任务的完成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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