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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

  二、大张旗鼓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一)全市性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安排如下:
  1.举办一次全市性《条例》宣传贯彻大会。
  2.组建一支宣讲团,到各区县、系统、行业巡回宣讲;各区、县组织宣讲队,深入企业、社区广泛宣传。
  3.3月1日,以《条例》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为重点,组织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检查。
  4.通过报刊、东方法治网举行《条例》知识竞赛,吸引更多的市民参赛,把“学法、懂法、守法”的活动推向高潮。
  5.3月至5月份,各区县组织《条例》知识竞赛的初、复赛,并选拔一支队伍参加6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决赛。
  6.组织开展以《条例》学习贯彻为主题的论文征集活动。
  7.组织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条例》的学习培训。
  8.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有关报刊、杂志开辟宣传专栏。组织发行宣传资料,以丰富《条例》的社会宣传气氛,扩大社会影响面。
  (二)各区县、系统、行业要在积极配合开展好全市性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和工作方案,有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1.各区县、系统、行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纸、广播、有线电视等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报道。采用培训班、讲座、专题会、研讨会、知识竞赛、黑板报评选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区、县组织开展送《条例》到企业、社区等活动,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和社区,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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