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套制度法律文书需要健全。
从省、市、县三级部门来看,有的部门没有建立相关配套制度;有的使用的还是以前的制度,没有与
行政许可法接轨;有的虽然制定了新的配套制度,但操作性差。行政许可文书和非许可审批文书建立不规范或没有建立。有的在政务大厅或窗口无示范样本,没有办事指南,有的办事指南没有放在醒目的地方,有的只设置了触摸屏,没有纸质载体。
(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强化。
贯彻
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把市场的职能交给市场,把中介组织的职能交给中介组织,群众能办好的政府不要干预,能事后监督的事前不要审批等,要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百姓。但从我们检查的情况来看,政府转变职能的效果尚不明显,社会中介组织没有明显增加应有的职能。
(六)体制改革需要深化。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的又一深层次问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必然涉及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如部门职能的调整,机构的合并、职权的重新配置等。目前,我省还没有涉及到此类深层次的问题。全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尚需进一步深入。
三、意见和建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改革与创新的突破口,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的重大变革,涉及管理理念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为此,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按照管理社会化、职能服务化、监督经常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断探索现代政府管理的新模式,切实提高各级政府科学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切实提升全体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勤政、务实、法治、服务型政府。结合本次检查情况,特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的力度。省直各部门,各市、县政府要继续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知识。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务大厅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建议2005年上半年对县长、副县长进行
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知识的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