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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批制度改革领导组办公室等单位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二、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
  (一)学习宣传缺乏深度广度。
  从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情况来看,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省、市好于县、乡;二是执法任务大的单位好于执法任务小的单位;三是垂直管理的部门好于地方管理的部门。大多数县级政府的领导忙于事务,没有很好地坐下来学习行政许可法。个别县政府的领导还没有学习过行政许可法。一些部门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一线的同志没有进行过学习培训,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一知半解。至今仍有一些领导和部分基层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同志还不知道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区别,不知道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的区别等。
  (二)清理工作不够全面彻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人民政府文件的要求,各级政府部门要对行政许可的项目、依据、主体、条件、期限、程序和收费7个方面进行清理。检查中发现,部分市和省直部门侧重了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而忽视了其他内容的清理,特别是忽视了行政许可主体和收费的清理。例如,根据《山西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规定,食盐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县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但是,目前全省119个县(市、区)的食盐零售许可证全部是由盐业公司核发。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在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过程中所收费的依据还是省财政、物价部门下发的文件。此外,在行政许可清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在同一系统各单位对行政许可项目数量的统计悬殊过大、标准不一等问题。
  (三)政务大厅需要进一步规范。
  省直部门政务大厅及窗口的建设发展不平衡,多数厅局积极建设并有效运行,个别厅局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忻州、阳泉、吕梁、临汾、晋城、长治、晋中等7个市尚未落实“增设1名副秘书长任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有的县以缺乏资金、设备等为由,至今还没有设立政务大厅。县级政务大厅人员的业务素质相对较差,有的甚至不知道本部门审批的依据是什么。有的政务大厅的规章制度和配套文书是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前制作的,其内容与行政许可法有较大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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