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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甘肃省2005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方式,努力扩大民间投资规模。在继续争取国家投资的同时,加快建立市场化投融资机制,积极吸引省内外、国内外社会资本参与我省经济建设。放宽社会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独资、参股、合作、联营、特许经营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的行业和领域。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借用国外贷款方式融资,以股权融资、存量资产拍卖方式筹集投资资金。积极探索通过向社会招商引资建设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等项目,或通过出售、转让建成项目筹措再投资建设资金的方式。支持银行和信托投资、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增加服务种类,探索以集合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启动民间资金的途径。支持城建、电力、工交、科技等各类投资公司创新业务,探索项目融资的多种具体办法。鼓励通过各种形式搭建项目与社会资本沟通合作的平台,鼓励公民创业,努力吸引民间资金直接参与经济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
  (四)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突破口,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改善投融资环境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快“信用甘肃”建设,把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作为关键环节,打造社会信用体系平台,逐步实现部门联合、网络互联、信息共享和市场化运作。重点是建设企业和个人资信的从征信到查询、评估、公示的完整中介信用服务体系,包括企业和个人的资信情况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力争先启动企业信用征信和查询服务系统建设,为企业投资、银行信贷和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
  (一)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贯彻中央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将中央和省上关于调整农业税收政策的措施落实到位。结合我省实际,不断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对因农业税收政策调整而减少的收入,各级财政要通过转移支付给予补助,切实缓解乡镇政权和村级组织运行的困难。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撤乡并村、农村义务教育等配套改革。
  (二)继续推进粮食、棉花流通体制改革。抓紧出台我省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并配套制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省级储备粮油管理、“老粮”处理等办法。加快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清理审计老粮老账,解决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实现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加强粮食储备工作,完善储备粮食调节制度,健全粮食市场体系,确保粮食安全。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健全棉花质检体制,完善棉花市场体系。
  (三)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转换。成立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分类、分步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进一步推进合作制两种形式的改革,吸引农户和其他社会资金入股,建立适合各地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切实转换经营机制,改革经营方式,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用好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各项支持政策,着力解决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偏高、经营效益较差、股权结构单一、增资扩股困难等问题,增强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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