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甘政发[2005]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4年,全省各级政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经考核验收,全省大部分市州都较好地完成了与省政府签定的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兑现200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命名酒泉市、张掖市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对完成责任指标较好的张掖、平凉、酒泉、兰州等4个市各奖励10万元。鉴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到县区市,对县区市的奖惩,由省人口委提出奖惩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进行兑现。
二、对完成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成绩突出的定西、平凉、张掖、天水、酒泉、白银等6个市各奖励5万元。
三、对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庆阳、酒泉、张掖、嘉峪关、定西、天水、临夏、武威等8个市州各奖励5万元。
四、对完成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白银、定西、张掖、嘉峪关、酒泉、天水等6个市各奖励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