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拥有必要的现代办公、通讯等技术装备,能采用现代科学方法完成机电设备招标工作。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和严密的管理制度。
(五)有良好、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
第十三条 取得二级招标机构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4年以上机电设备招标经历,连续3年招标金额2亿元人民币以上,承担过中型项目机电设备招标或具有承担大型项目机电设备招标的业务能力,具有招标质量较好的社会信誉。
(二)技术力量较雄厚,按承担的招标业务范围所需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能同时承担两个以上中型基本建设项目(指投资额在1000万元-3000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机电设备的招标任务,高级职称的技术和经济专业人员占在编人员总数的15%以上,取得相应招标工作资格证书的专业管理人员占在职专业人员总数30%以上。
(三)能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机电设备招标任务,能较好地应用计算机进行招标业务管理。
(四)有较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和严密的管理制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
第十四条 取得三级招标机构资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3年以上机电设备招标经历,连续2年招标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承担过小型项目机电设备招标或具有承担中型项目机电设备招标的业务能力,具有招标质量的社会信誉。
(二)技术力量较雄厚,按承担的招标业务范围所需专业人员配备齐全,能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指投资额在1000万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所需的机电设备的招标任务,高级职称的技术和经济专业人员占在编人员总数的10%以上,取得相应招标工作资格证书的专业管理人员占在职专业人员总数20%以上。
(三)能采用国内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机电设备招标任务,能应用计算机进行招标业务管理。
(四)有相对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和严密的管理制度。
(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
第十五条 凡需申请获得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质等级的招标机构,须向“办公室”提交《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质等级申请书》及《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证书》等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