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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渝办发[2004]32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月三十日

重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积极防御和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损失,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建立重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重庆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是市政府领导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全市防震减灾工作;
  (二)研究、审议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
  (三)协调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事项;
  (四)通报重要震情和防震减灾工作情况。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分管地震工作的市政府领导主持;成员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地震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政府救灾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外经贸委、市交委、市卫生局、市市政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广电局、市水利局、市外办;市委宣传部、重庆警备区、武警重庆总队、重庆海关、重庆铁路分局、重庆机场(集团)公司、市电信局、市电力公司、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人民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
  各成员单位选派一名负责同志作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同时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
  第四条 联席会议建立例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情况需要,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也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五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联席会议的各项日常和应急联络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相关工作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由市地震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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