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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
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渝办发[2004]32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防范危及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国办发电〔2004〕2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中小学生、少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少年儿童的安全,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内在要求;是实施科教兴渝战略,促进重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现重庆新的振兴的客观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我市涉及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的绑架、杀人、抢劫、强奸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食物中毒、交通肇事、校舍垮塌、火灾等安全事故也屡屡对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造成伤害,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多发,既是社会治安严峻形势和社会消极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同时也反映出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防范不力、机制不全等问题。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当前改革发展过程中社会矛盾逐步显现和治安形势较为复杂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及时解决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和救助的长效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奖惩逗硬。当前要切实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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