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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齐全、规范,特别是限速标志标线完整、准确、清楚、合理。
  (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有所改善,特别是信息情报系统功效进一步增强,重要线路或路段实现电视监控。
  (三)高速公路管控能力有明显提高,公安交警与交通路政相互协作形成有效联动,现场处置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四)高速公路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大幅度减少,重要路段超速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五)高速公路行车秩序有较大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8%。
  (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减少。在专项整治期间不发生1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四、整治工作范围
  成都市辖的绕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成灌高速公路、成彭高速公路、成温邛高速公路。
  五、时间安排
  高速公路反超速专项整治时间为2005年1月20日至2005年3月10日,为期50天。各阶段及其任务是:
  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时间为1月20日至1月24日“春运”以前。主要任务是:
  (一)交通部门对高速公路标志标线进行全面排查,补充、清洗、完善标志标线。
  (二)交通部门完善IC卡收费系统,为高速公路车辆进出收费站能够实现“验卡测速”措施做准备。
  (三)交通部门要参照省级高速公路管理办法,为公安交管部门管理高速公路充实必要的装备,原则上对高速公路沿线交管部门配备1台具有自动取证功能的证眼雷达,装备1辆带有电子显示可变信息屏的执勤车辆。
  (四)公安交管部门会同交通部门就共同实施“验卡测速”进行沟通协调,确定操作方案。
  (五)加强宣传工作,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路面整治阶段。时间为1月25日至2005年3月5日“春运”结束。主要任务是:
  (一)公安交管、交通部门联合在高速公路的主要出入口全面开展“验卡测速”。
  (二)公安交警利用车载雷达、手持雷达在各条高速公路展开拉网式测速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超速违法行为。
  (三)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高速公路安全性能。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时间为2005年3月10日以前。主要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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