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号)
关于修改《辽宁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规定》等51件法规的决定已由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6月30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这些修改法规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6月30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的决定
(2004年6月30日辽宁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对《
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依法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删除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