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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台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的通知

  1.保障信息网络的通畅与安全。积极推进信息网络互联中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政府专用网建设,加快政府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和综合管理,强化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构筑区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加强“数字城市”与城市信息港建设。以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温州为中心,把温台地区培育成为我国大区域信息流的重要集散基地之一,并有重点地扶持台州路桥、温岭、瑞安、玉环等省级信息化试点城市(区)。利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为领域信息化和企业信息化提供环境支持,建成以信息基础设施和空间数据基础设施为依托的城市信息网络体系。
  3.完善沿海海域信息设施网络。加强大陆与主要海岛的信息联网,完成主要岛屿岛际间数据微波扩容工程、通讯电缆管线工程、光缆传输工程和计算机综合网络体系,加快海上预警预报、搜救抢险、环境监测等信息系统配套。
  (五)防灾减灾设施。
  1.强化区域防洪抗台体系建设。重点建设沿海防洪御潮工程体系、高标准城市防洪工程体系等主要江河堤防工程体系以及上游拦蓄工程体系。加强沿海标准堤塘建设、沿江沿海挡潮防洪水闸和海岛防洪工程等建设,提高标准海塘等级,通过长潭、珊溪等主要水利枢纽建设和加强小流域整治,抵御风暴洪涝侵害。强化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形成完整的闭合体系,加快瓯江干堤温州段、温州城区防洪堤、瑞安江滨大道三期防洪堤、温州西向排洪工程建设,使温台地区主要城区的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以上。提高市政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台性能。
  2.构建区域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强化浙南数字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对地面沉降、地震、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构建地质灾害区域预防体系。
  3.增强对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和公共危机预案体系建设,建立与国家系统联网的区域气象灾害和海洋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对台风、暴潮、海啸、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城市人口集聚场所的安全保障,强化大、中城市消防和抢险救援等设施建设,重点完善城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和应急救援防范系统,增强对重大火灾、交通事故、恐怖袭击、放射性污染、危险化学品泄漏、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七、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水平。加强重点污染区域的综合整治,加大对生态脆弱区、自然保护区、矿山开采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管制和保护力度,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平原绿化和城镇绿化,构建多层次的生态绿地网络,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全面加强对水、大气、固废和声环境的监控与治理,着重加强对医化、制革、废旧布料褪色加工、废旧电器拆解等重污染行业及区域的整治力度,取缔关停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提高生产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水平,加快重点企业和园区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合作治理模式,联合进行水污染防治、固体污染物越界转移和海洋环境治理。
  1.加强城市环保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垃圾、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系统,合理布局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场所,使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改水、改厕、改灶,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和农村“白色污染”,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2.综合整治区域水环境。结合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医药基地、黄岩化工医药基地、临海水洋化工医药基地等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的设立,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开展三门湾、乐清湾、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两湾四江”河道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整治,改善温黄、温瑞平原等河网地区水环境质量。严格控制温黄、温瑞等平原地区地下水取用数量,启动地下水超采区生态治理保护工程,补充、涵养地下水源,逐步恢复潜水水位。
  3.强化海洋环境管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加大入海污染物和海上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力度;全面推动以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的碧海建设工程,以乐清湾海域联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强两地在围垦、养殖、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统筹规划,使温台沿海的海洋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4.控制大气与噪声污染。加强烟控区建设,禁止秸秆焚烧,治理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和扬尘污染;积极开展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在新建电厂、热电厂全面实施脱硫工程,严格控制酸雨污染;结合声控达标区建设,加强对工业、交通、生活等噪声源的控制。
  (二)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依据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产业和城市的发展。加强对森林功能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实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
  1.全面保护森林资源与植被。在水系源头、生态脆弱等敏感区块设立森林禁伐区,重视保护天然林资源,大力开展中幼林抚育,恢复森林生态系统。重点保护天台山、括苍山、雁荡山等山脉林地,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针叶林改造工程,扩大常绿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与林分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2.重视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保护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稳定。加强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乌岩岭国家自然保护区以及承天氡泉、括苍山、湫水山等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根据生态环境建设需要,规划和建设一批自然保护小区。
  3.维护水源地水质安全。抓好重点饮用水源地和主要水域功能区的保护,建设水源涵养林,实施长潭水库、珊溪水库、牛头山、西岙、湖漫等重要水源区水质保护工程,重视水系源头及支流汇水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水源地水质安全,力争使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4.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加强特种湿地保护,重点保护大罗山—三垟河网湿地,洞头列岛、三门湾、乐清湾等海岸湿地和瓯江、椒江、飞云江、鳌江等河口湿地。建设与湿地承载力相适应、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具有良性循环和生态经济增值效益的湿地保护与利用示范区。
  (三)加快改善生态环境。
  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通过城市“绿心”塑造、生态廊道设计、水土保持、生态住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等方式,促进产业带空间布局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1.合理建设生态景观。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在主要水系、交通干线、海岸带和基本农田周边建设纵深的绿色廊道,江河两岸、主要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城市周边等可视范围内以及生态敏感(脆弱)地区必须停止山石开采,限期复绿;做好矿山复垦、绿化,使矿区与周围环境更加协调;结合平原河网整治工程,对河流河道进行截污、疏浚、驳岸、引水、清障、美化,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2.积极推进城市绿化。优化公共绿地布局,通过以林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绿化格局。城市之间、城市各组团之间、城市与重点园区之间,利用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农田等形成绿色开敞空间,严格控制产业开发和城市建设时利用生态用地。温州市要以生态园建设为契机,打造城市“三环绿色生态圈”,形成都市远郊生态屏障;台州市要加快以永宁山为主体的山体和河网水系组成的城市“绿心”建设,构造都市“生态休闲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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