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碘缺乏病: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建立健全碘盐及碘缺乏病监测网络,认真落实各项有效防治措施;:要根据《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碘缺乏病调查,做好碘盐及碘缺乏病监督监测工作,加强专业实验室质量管理,了解并掌握居民食用合格碘盐情况、人群碘营养状态,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工作。
3、氟中毒:2005-2010年,对全省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分布、流行强度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已改水的病区全面掌握降氟改水工程的使用情况,及时作出社会效益评价。
4、大骨节病:每年度定期对班玛县、兴海县、贵德县大骨节病区进行监测,掌握流行态势。
5、包虫病、布病:对重点地区和高发人群定期监测,掌握流行规律和动态。
(二)加强健康教育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和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多种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农村牧区、田间街头、学校、机关,积极开展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病区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和自觉参与意识,使他们改变不利于健康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三)加大干预力度
根据各地区地方病防治的重点和防治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实施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在各鼠疫疫源地进行保护性灭獭,将旱獭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捕獭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猎捕、贩运旱獭行为,全面禁止非法旱獭交易活动;在疫情高发季节,各州(地、市)要在州界重要路口设置检疫站开展鼠疫交通检疫,及时切断鼠疫传播途径,严防鼠疫远距离传播、扩散;做好疫情应急反应的人员、物资储备,加强演练,一旦出现疫情,按要求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救治病人,控制疫情。
加大碘盐普及力度,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普及碘盐暂时有困难的病区,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卫生部门备案后,可在一定时期内,因地制宜地采取其它安全有效、价格低廉的补碘措施;要坚持对碘盐生产、销售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地方性氟中毒病区,要认真落实以改水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尤其是中、重病区要加大改水降氟工作力度。已实施改水的病区要加强水质监测和病情监测及对防治措施的监督,掌握改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加大改水后供水设施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处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