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按照“自治区统一领导,各地(市)行署、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整治与建设、打劣与扶优、整顿市场秩序与规范执法行为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地方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监管的责任,整合执法力量,紧密配合,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放在农牧区,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得到及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经营秩序有所好转,执法监管水平有所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感有所增强。具体目标为:制定拉萨市农产品地方标准1—3个;市、县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l—3个百分点;推行拉萨市、县(区)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二星级以上宾馆饭店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市(县)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降1个百分点;10大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0%;拉萨市大型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大中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全市建立1个绿色食品市场;要基本实现大米、小麦粉、酱油、醋和食用植物油等5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要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现象必须得到遏制;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三、完成主要任务,采用具体措施
(一)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
农牧部门要严格按农业部公告发布的禁用和限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的要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定期发布全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进行跟踪督导并限期整改。
农牧、工商部门要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活动,要在农资打假市场发挥主力军作用。
卫生、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打好食品安全整治活动的歼灭战。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做好阶段性检查和工作效果评价,要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并向全社会暴光。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