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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督查报告的通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管理经验不足,我市二期地灾项目实施中普遍存在地质勘查等前期工作深度不够、设计变更频繁、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超概算严重等问题。加上国家切块我市的包干资金总量与防治任务量不相匹配,资金总量本身存有较大缺口,给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目前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仍存在以下值得重视的问题。
  (一)工程进度方面
  一是治理项目未完工程数量大。目前未完工程有30个(详见附件2)。其中:(1)结合工程13个中,未开工的7个,处于停工状态的6个;(2)专项治理工程7个,均处于停工状态;(3)分期治理工程10个,有9个项目的一期治理工程已完工,二期治理工程尚未启动。
  未完工项目主要集中在巫山(8个)、奉节(10个)、万州(6个)、云阳(4个)、忠县(1个)、武隆(1个)。据初步统计分析,绝大部分项目主要是受资金缺口制约,同时还有8个项目受综合治理方案或设计变更方案未报批的影响,有5个项目受三、四期移民搬迁进度或其他因素影响。
  二是搬迁避让项目进度严重滞后。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二期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必须在2004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但从本次检查的7个区县看,万州、涪陵、忠县、云阳、奉节5个区县已编制完成项目乡镇搬迁方案并实施了部分搬迁;巫山县、丰都县还处于搬迁方案编制阶段,尚未开始实质性搬迁。7个区县共搬迁3714人,仅占计划搬迁人数16501人的22.5%,没有一个区县完成任务,搬迁工作严重滞后。
  (二)建设程序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的变更设计尚未审查批复或批复后纳入三期治理。市国土房管局已对有关区县上报的大部分设计变更方案进行了审查批复。(1)审查未通过的有万州和平广场滑坡。(2)忠县城区第四库岸4个项目,由于县政府协调业主事宜,请求暂缓审查。(3)云阳新县城第四段库岸、万州乳酸厂至向家院子和向家院子至东方制药厂库岸,因综合治理方案未通过或未立项,地质灾害治理效果尚不能论证上报审批。(4)巫山万元沟、烟厂段库岸,市政府已批复纳入三期治理。(5)个别项目设计单位配合协调难度较大,主要是巫山龙门桥东崩滑体项目,按设计应施工到177.5米高程,现只施工到156米高程。按2004年9月2日和10月13日确定的解决方案,业主提供公路改线资料,原勘查单位作进一步稳定性验算,视验算结果再确定是否继续治理。但原勘查单位至今仍未收到业主要求进行验算的委托书。
  二是个别区县资金管理欠规范。个别区县擅自动用节余资金用于规划外项目。如万州区未经市里批准,已将二期地灾项目招标节余及基本预备费2991.5万元挪用到二期规划外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个别区县超合同、超概算拨款现象较为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扫尾工作。部分区县工程结算进度迟缓,个别项目因设计变更后预计将有资金节余,需加强资金控制。
  三是部分已完工程不具备市级初步验收条件。目前已完工的151个治理项目,已经通过市级初步验收的131个,尚有20个因综合治理、工程搬迁避让及档案整理未完成等原因,不具备市级初步验收条件。
  四是已完工项目工程竣工档案需进一步规范。对照国家要求,仍有不少项目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手续,特别是勘查、设计、方案变更、监理等涉及质量安全责任方面的手续需要进一步清理完善。
  (三)工程后期监测和管理方面
  有关区县反映,二期地灾项目缺乏后期维护经费,工程监测期延长以后监测经费严重不足。部分区县及监理单位还反映,因工程施工大大超出原定工期或监理合同约定工期,致使监理单位支出增大,难以继续履行监理合同,并将有可能影响监理单位提供有关监理资料,进一步影响工程结算进度。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把推进工程进度作为扫尾工作重点,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
  针对存在问题,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的重点是加快推进未完工程和二期地灾搬迁避让进度、加快完善已完工程的初步验收、工程结算、档案整理等方面工作。有关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保证我市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顺利进行。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督促项目法人,协调参建各方,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质量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方案、设计变更(包括超深超量)等申报工作;尽快完善已完工程的初步验收、工程审价和结算、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等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加快组织对有关区县上报的设计变更、综合治理方案的审查批复。加强指导和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组织对概算调整的审查批复,督促有关区县加快推进二期地灾搬迁避让项目的实施进度。
  市审计局要加大对二期地灾项目的审计和整改督查力度,组织中介机构对部分二期地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概算调整提供参考。
  市财政局要督促有关区县加快工程结算进度,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抓紧完成三峡库区地质灾害二期治理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的通知》(渝财建〔2004〕153号)要求,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市建委要继续督促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促进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设计方案和技术规程,搞好质量控制。
  (二)继续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为二期地灾项目扫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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