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
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督查报告的通知
(渝办发[2005]8号)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4年11月,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五部门组成重庆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整改督查组,对万州等7个区县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形成了《关于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以下简称《督查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督查报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有关区县人民政府要对照《督查报告》,逐一检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将《督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区县长是《督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专门研究整改工作,作出具体的工作部署,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分管副区县长要集中精力,突出抓好《督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督查报告》反映对有关区县问题的整改工作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和检查,市监察局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防止整改工作走过场,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三、有关区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1月31日前将《督查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关于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的督查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
市建委、市审计局 2005年1月)
为推进我市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以下简称二期地灾项目)扫尾整改工作,2004年11月4—11日,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审计局组成二期地灾项目扫尾整改情况督查组,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竣工扫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地〔2004〕782号)要求,针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的重点,一是国家初步验收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财政部福建专员办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的专项审计、财经稽核、质量稽核等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有关区县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确定以万州、巫山、奉节为重点督查区县,并赴万州、涪陵、云阳、丰都、忠县、巫山、奉节7个区县,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工程档案和有关财务资料、查看工程现场等形式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情况
从本次督查及各部门检查情况看,有关区县对项目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较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存在的大多数问题进行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整改之中(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一)国家初步验收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国家初步验收组指出存在的17项问题,已有15项进行了整改。
1.国家验收组指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改的5项,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场检查,巫山县大昌镇第二十、二十一段库岸,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已返工,通过了县里组织的验收,市级初步验收专家组建议通过;万州区长生河4段“未施工碎石和砂卵石反滤层,浆砌石格构内干砌块石块度偏小,块石间空隙较大,密实不够”的问题已经整改,现场抽取4处剥离检查,格构护坡碎石反滤层厚度约100mm;丰都县大佛面崩滑体排水沟底部局部有裂缝的问题,已经对裂缝进行了修补;忠县干井新址滑坡未施工碎石和砂卵石反滤层问题,设计单位已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经监理单位同意,按“透水土工布包裹塑料花管埋入护坡土层”的措施进行了整改。
2.国家验收组认为勘查设计存在问题、需再进行稳定性复核的10项,有8项根据要求分别进行了补充勘查、勘查资料复核、设计方案修改及工程监测,认为处于稳定状态。其中,奉节县老房子滑坡、植物油厂滑坡,云阳县余家嘴至清凉寺滑坡、老冠石滑坡(A区)等4项,勘查、设计单位已对勘查资料进行了复核,认为勘查资料与实际无大的出入;巫山烟厂崩滑体(B区)、上西坪滑坡,忠县火电厂变形体3项,经核查认为滑体处于稳定状态;丰都县丁庄裂口工业区滑坡,施工阶段进行了补充勘查,修改了设计方案,治理工程完成一年多,经监测未发现有变形现象,处于稳定状态。
未整改的有2项。一是万州区安乐寺滑坡项目,区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另行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稳定性进行复核;二是涪陵师院变形体,要求施工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设计单位提出论证报告,未完成。
3.国家验收组指出需进行方案完善或变更的2项,已经整改。一是万州区农机校变形体,设计单位认为172米以上的原浆砌条石堡坎具有护岸作用(破损的堡坎应修缮维护),已提出取消172米以上原护坡设计,利用原堡坎作为护坡工程;二是巫山县望碑沟K0~K0+78段库岸防护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已完成,市国土房管局复函结合三期项目一并治理。
4.国家验收组指出超概算支付工程款1项,正在整改之中。奉节县老房子滑坡“超概算较多,超付工程款又没有支付依据”的问题,项目法人已按照市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先审价。目前,县财政局委托的中介机构已审价完毕,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安排,委托中介机构对已完工程投资进行核查,工程超概算81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土石材料超运距,二是现场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核查报告已送市发展改革委,作为调整概算的依据。同时,要求项目法人按照有关程序,将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报告分别上报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查、审批。